經聯 發表於 2013-6-1 20:32:02

【有店無照 中藥商7.24抗爭】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有店無照 中藥商7.24抗爭</FONT>】</FONT></STRONG></P>
<P><BR><STRONG>〔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指國內核發中藥商執照的速度跟不上實際執業情形,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號召萬人七月二十四日走上街頭,進行大規模抗爭。</STRONG></P>
<P><BR><STRONG>目前中藥商執照的取得,依藥事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中藥藥品及買賣,應由專任中醫師或修習中醫課程達標準的藥師或藥劑生駐店管理。</STRONG></P>
<P><BR><STRONG>但由於聘人需要成本,加上近年經濟不景氣,所以只有較大的中藥商提出申請、取得執照,二十年來只發出一千多張中藥商執照。</STRONG></P>
<P><BR><STRONG>目前還有六千多家無執照中藥商,他們引用藥事法第一○三條,「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主張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的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就可取得中藥販賣執照。官民多次協商未有交集,因此中藥商全聯會決定走上街頭抗議。</STRONG></P>
<P><BR><STRONG>批中醫藥委員會以拖待變</STRONG></P>
<P><BR><STRONG>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指出,一○三條是過去中藥商素質不一列冊管理的日落條款。研議未來將「調劑」與「販賣」脫鉤,前者仍需有醫藥學專業,後者則可透過藥事法修法將中藥材買賣比照醫材買賣,改名「中藥材商」或「中藥材管理技術士」,也會請勞委會研究「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技職檢定,規劃國、高中及大學,並曾在中藥販賣業滿一年工作經驗,即可報考。 </STRONG></P>
<P><BR><STRONG>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朱溥霖則認為,目前已有近兩千家中藥商符合條件並修完一百六十二小時學分,卻一直無法拿到執照。中醫藥委員會規劃設置中藥材商或中藥材技術士不僅不合理,而且遠水救不了近火,中醫藥委員會以拖待變,只會將風暴擴大。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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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引用:</STRONG><A href="http://n.yam.com/tlt/healthy/20130530/20130530521259.html"><STRONG>http://n.yam.com/tlt/healthy/20130530/20130530521259.html</STRONG></A><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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