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陣 發表於 2013-5-31 18:03:52

【1800億 史上最大網路洗錢案】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1800億 史上最大網路洗錢案</FONT>】</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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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十七國執法當局聯手偵破史上最大規模網路洗錢案,金額高達六十億美元(約一千八百億台幣),犯罪活動從竊取個資、販毒到兒童色情不一而足。</STRONG></P>
<P><BR><STRONG>提供洗錢機制的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商「自由儲備」(Liberty Reserve)已遭關閉,創辦人布多夫斯基日前落網,他與另外六名嫌犯廿八日遭美國聯邦檢方起訴。</STRONG></P>
<P><BR><STRONG>虛擬銀行 傳統銀行法管不到</STRONG></P>
<P><STRONG>美國國稅局犯罪調查部門主管韋伯認為,本案彰顯了「網路洗錢時代」的來臨。紐約曼哈頓的聯邦檢察官巴拉拉形容,「自由儲備」是「地下虛擬金融業者」,屬於美國以及國際傳統銀行法規的化外之地,「提供客戶犯罪的自由」。</STRONG></P>
<P><BR><STRONG>由於在自由儲備開戶,僅需要電子郵件郵址驗證,用戶可以匿名或使用假名,又能享受便利的存取服務,讓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趨之若鶩,儼然成為各種來路的黑錢線上漂白樞紐。</STRONG></P>
<P><BR><STRONG>二○○六年在哥斯大黎加成立的自由儲備,全球客戶多達數百萬(其中約廿萬在美國境內),過去七年間經手的匯兌約五千五百萬筆。這些客戶絕大多數是罪犯,包括信用卡資料與個資盜賣者、非法吸金的騙徒、收錢辦事的電腦駭客、非法賭博業者以及地下販毒網站等。</STRONG></P>
<P><BR><STRONG>匿名開戶 各式罪犯趨之若鶩</STRONG></P>
<P><BR><STRONG>這是美國檢方首度援引《愛國法》相關法條,起訴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商,對布多夫斯基等七人控以密謀洗錢、未經許可從事貨幣匯兌、密謀從事無照貨幣匯兌等罪名。如果第一個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廿年有期徒刑,後兩個罪名的最高罪刑分別為五年。七嫌中,五人於廿四日分別在多處地點被捕,布多夫斯基是在西班牙落網。</STRONG></P>
<P><BR><STRONG>自由儲備並不經手現金收付,而是透過「第三方交易商」收款或付款,然後授信或轉帳到自由儲備的帳戶,使自由儲備得以免於留下可追查的金融交易資料。</STRONG></P>
<P><BR><STRONG>這些第三方交易商集中在馬來西亞、俄羅斯、奈及利亞和越南,多半是無照的貨幣匯兌業者,當局對其並無法有效監督或規範。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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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引用:</STRONG><A href="http://n.yam.com/chinatimes/international/20130530/20130530521151.html"><STRONG>http://n.yam.com/chinatimes/international/20130530/20130530521151.html</STRONG></A><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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