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楊逵發表和平宣言】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史學●楊逵發表和平宣言</FONT>】</FONT></STRONG></P> <P><STRONG>楊逵生於明治38年(西元1905年)卒於民國74年(西元1985年),台灣文學作家。</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日治時期開始創作小說、散文、評論等等,對殖民統治者的批判和關懷社會的信念使他受到許多苦難,一生共被逮捕十二次,日治時期十次,刑期45天,戰後發生二二八事件因與謝雪紅等人相交過密,鼓勵農村青年組隊參加「二七部隊」,與葉陶雙雙被捕入獄,當年八月被釋放,之後致力於文藝上的工作,從主編文藝刊物、翻譯中國大陸作家的作品,都使得他在這段時間獲得很大的成就,也受到當時台灣文藝界的注意,但是1949年因起草〈和平宣言〉觸怒當局被捕。</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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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1949年楊逵見於當局在施政上嚴重失當,因而執筆「和平宣言」,主要內容諸如:還政於民、保障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等等主張,建議釋放二二八事件被捕的人民,主張用和平方式解決當時的國共內戰。</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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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這些言論被上海《大公報》轉載,觸怒台灣省主席陳誠主政的台灣當局,而在四六事件時,遭逮捕。</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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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其後經軍法審判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這是楊逵一生中最長的一次牢獄之災,有人認為他之所以被判重刑是因「和平宣言」和支持學生示威運動的結果,但楊逵晚年時則曾經指出是他對當時的情勢判斷上的錯誤所致。</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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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在綠島被囚禁期間,他繼續執筆寫作,劇本《牛犁分家》甚至在綠島監獄演出。</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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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1961年楊逵自綠島獲釋,回到台中「東海花園」過著農耕的生活。</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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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 </P><strong>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769</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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