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精省】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史學●精省</FONT>】</FONT></STRONG></P> <P><STRONG>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簡稱精省,又稱凍省、省虛級化。</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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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精省方案源自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直選後,朝野政黨於12月召開「國家發展會議」所獲得的改革共識。</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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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1997年7月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增列「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停辦臺灣省長與省議員選舉」、「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等相關條文內容。</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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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行政院成立「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委員會」,積極研擬配套法案,立法院於1998年10月三讀通過「臺灣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1999年1月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精省配套法案陸續落實施行。</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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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推動精省工程主要原因有二:(一)政治面:臺灣省政府與中央政府之間不論在行政區劃、權力基礎、行政資源分配等方面,多具高度重疊性;</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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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尤其1994年臺灣省長直選之後,民選省長與中央政府之間摩擦不斷,省長聲望及民意基礎甚至有凌駕中央的態勢;</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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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二)行政面:因應政府組織再造與行政革新的時代潮流,為求提升行政效能,增進國家競爭力,故須推動組織扁平化政策,簡化政府行政層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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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上述兩項原因,不僅提供精省的政策正當性,也觸動了組織改造的政治動能。</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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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1998年12月20日,第一位臺灣民選省長宋楚瑜任期屆滿,臺灣省政府不再具有地方自治法人地位,組織精簡改組為行政院派出機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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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臺灣省議會改制為非民意機構的臺灣省諮議會,不再具有地方自治之決策與監督的權力。</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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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 </P><strong>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896</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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