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新制 明年1月7日實施】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興櫃新制 明年1月7日實施</FONT>】</FONT></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5日電)櫃買中心為活絡興櫃股票市場,預訂自明(102)年1月7日起開始實施推薦證券商最佳報價優先成交、以推薦證券商報價為成交價及到價委託單即時成交等新措施。</STRONG></P>
<P><BR><STRONG>配合新制實施,櫃買中心將對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經紀商及投資人辦理獎勵活動。</STRONG></P>
<P><BR><STRONG>櫃買中心表示,因應本次新制實施,已對推薦證券商及經紀商完成一系列宣導活動,並於網站上建置「興櫃股票交易新制專區」供大眾閱覽。<BR><BR>並預訂於102年1月7日起至102年3月31日期間,對證券經紀商、推薦證券商及投資人辦理獎勵。</STRONG></P>
<P><BR><STRONG>即將實施的興櫃交易新制,重點包括:由報價最佳的推薦證券商取得成交權、以推薦證券商報價為成交價、到價委託單即時成交、推薦證券商的最低報價數量依價格級距分級等措施,目的在藉由最佳報價優先成交的機制設計,帶動推薦證券商間的良性競爭,進一步提昇推薦證券商的報價品質。</STRONG></P>
<P><BR><STRONG>櫃買中心同時表示,由市場當時最佳報價的推薦證券商優先成交,並以最佳報價為成交價,將可以確保投資人以比較好的價格成交,期待藉此吸引更多投資人參與興櫃市場。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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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引用:</STRONG><A href="http://n.yam.com/cna/fn/20121225/20121225086109.html"><STRONG>http://n.yam.com/cna/fn/20121225/20121225086109.html</STRONG></A><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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