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經濟結合】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中華百科全書●經濟●經濟結合</FONT>】</FONT></STRONG></P> <P><STRONG>經濟結合的定義,第一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丁柏根(J.Tinbergen)認為:「經濟結合乃將有關阻礙經濟最適運用的人為障礙予以廢除,並慎重地導入有關協調或統一的所有適宜的因素,以創造最適宜的國際經濟結構。」</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此項定義僅適用於全世界經濟,而不適用於少數國家結合而成的經濟集團。</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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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鮑拉札(BelaBalassa)認為「經濟結合即指財貨或要素移動時不受到政府任何的歧視」,著重於經濟結合的發展過程與狀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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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從上述的定義來看,我們常會聯想到經濟結合即趨向統一,為了說明經濟結合的過程,依據水平分類法,可將經濟結合分為下列四類:一、自由貿易區域(Free-tradeArea);二、進口關稅同盟(TariffUnion);三、關稅同盟(CustomsUnion);四、經濟同盟(EconomicUnion)我們如此分類僅是為了便於討論起見,實際上經濟結合不可能正好配合這些分類。</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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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此外,不同的分類不應被解釋為移向完全經濟給合的各種階段,它們可能代表一個連續過程的階段,也可能就此停住。</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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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雖然有一些學者認為共同市場是經濟結合的一種形態,但有些學者則把共同市場視為經濟結合過程的最後結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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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一、經濟結合之理論由於關稅同盟的分析能很容易地應用於其他形態經濟結合的場合,故我們擬以關稅同盟理論,作為分析經濟結合理論的典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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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關稅同盟理論的分析重點在於:(一)同盟內貿易自由化將產生什麼效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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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二)對同盟外採行差別關稅(DiscriminatoryTariffs)將產生什麼效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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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關於關稅同盟的效果,我們先假定有A、B、C三國,A國與B國組成關稅同盟,C國代表關稅同盟外國家。</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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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如圖所示,係以部分均衡分析法說明。</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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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圖中縱軸與橫軸分別代表X商品的價格與數量(以B國通貨表示),假定就X產業的生產來講,B國相對於A、C兩國是一個小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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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且其在遞增成本情況下從事生產,?</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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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線與?</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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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線分別代表B國國內X產業的需求曲線與供給曲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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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若B國從A國進口X商品的價格,每單位只須OA單位,故B國面臨到A國X商品的供給曲線(如圖中?</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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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線)完全富於彈性;</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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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同時,若B國從C國進口X商品的價格,每單位只須OC單位,故B國面臨到C國X商品的供給曲線(如圖中?</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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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線)亦富於彈性。</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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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在尚未組成關稅同盟之前,B國每單位X商品進口的關稅稅率為T,從供給價格(SupplyPrice)加上關稅來計算,B國從A國進口X商品後的國內價格為A T,而B國從C國進口X商品後的國內價格為C T,顯然B國會從C國進口X商品Q2Q3單位,其消費數量為OQ3單位,本國生產OQ2單位。</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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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由於此項保護,B國的關稅收入(TariffRevenue)為□EFGH的面積,但其經濟福利卻損失△NEH △FRG的面積。</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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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現在若A、B兩國組成關稅同盟。</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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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如此B國所面臨的X商品供給曲線變為免關稅(Tariff-free)的?</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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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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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換句話說,其X商品的國內價格由G T單位降為OA單位,此時達到新的均衡:B國國內生產由OQ2單位降為OQ1單位,而消費卻由OQ3單位增為OQ4單位,於是貿易擴張,進口數量由Q2Q3單位擴大為Q1Q4單位,且從C國進口改為從A國進口,其經濟福利損失縮小為△LIH △JMG的面積,B國此項經濟福利的提高,乃是「貿易創造」的效果所致。</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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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不過,自從組成關稅同盟後,B國的X商品改從A國進口,使其經濟福利損失了□EFJI的面積,這些是同盟前B國所課徵得關稅收入的一部分,如今變成A國所得。</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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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於是B國可能增加租稅以彌補失去的關稅收入□EFJI,或降低過去以關稅收入部分融資的政府支出□EFJI。</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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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這種以喪失的關稅收入,表示的經濟福利損失,乃是「貿易轉向」的效果所致。</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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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至於組成關稅同盟的淨福利效果(NetWelfareEffect)如何,端視「貿易創造」與「貿易轉向」的相對福利大小而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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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綜觀前圖可知:當(一)B國國內供需曲線的彈性愈大;(二)組成關稅同盟以前的關稅稅率愈高;(三)A國(參與同盟的國家)與C國(非同盟國家)間X商品成本差距愈小,則「貿易創造」之利得、相對「貿易轉向」之損失來講愈大。</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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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假定A國本來就是B國X商品成本最低的供給者,則B國在關稅同盟後只導致貿易創造效果,而不導致貿易轉向效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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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綜上所述,我們已經很清晰地可以了解組成關稅同盟之政策性意義關稅同盟後,可能發生貿易創造之利得,大於貿易轉向之損失的情況,也可能發生貿易創造之利得,小於貿易轉向之損失的情況。</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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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因此,關稅同盟之組成,並不一定可改善經濟福利,關稅同盟是利是弊,端視參與同盟國家是屬於相競性經濟(RivalEconomics)抑或屬於輔性經濟(ComplementaryEconomics)而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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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二、經濟結合之實際經濟結合,可上溯自西元一八三四至一八六七年間,日耳曼各邦統一建國以前所成立的關稅同盟(Zollverin)。</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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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現代大多數的經濟結合已在西歐實現。</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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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比利時、盧森堡早在一九二一年就已成立關稅同盟(Belgian-LuxembourgEconomicUnionBLEU),荷蘭於一九四八年一月一日加入BLEU,而成為比荷盧同盟(BeneluxUnion),擴大三國對內與對外的貿易。</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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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一九六○年十一月一日經濟同盟條約開始實行,取消資本與勞動移動的障礙,但事實上,此條約與經濟同盟無多大的關係,且其結合的經濟政策配合程度不,致荷蘭人的資本仍然留在荷蘭,比利時的勞動仍然留在比利時,並未發生任何效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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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此外,由於三國之間的貿易範圍究屬有限,且較大的國外市場未在同盟內,所以該同盟的成就不盡理想。</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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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一九五一年四月十八日,由比、荷、盧、西德、法國及義大利等六國,在巴黎簽定成立歐洲煤鋼會社(EuropeanCoalandSteelCommunity,ECSC)條約,於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正式生效,在此會社中,廢除煤鋼的關稅及配額限制,並撤除差別運費率,建立勞動與資本共同基金及泛國際性監督機構,會員國須服從此泛國際性監督機構之決策。</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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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ECSC的結合僅是部分的,其組織上雖有立法、行政及司法的雛型,但「泛國際性監督機構」在對外貿易、工資政策上,無裁決權與管轄權,有時會妨礙其間必要之合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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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不過,話又說回來,歐洲煤鋼會社最大的貢獻,乃促成了另一國更大的經濟結合,為歐洲經濟會社(EuropeanEconomicCommunity,EEC)的組織提供了極為寶貴的經驗。</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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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在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西德、法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及義大利六國簽定羅馬條約(TheTreatyofRome)於一九五八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歐洲經濟會社,又稱為歐洲共同市場(EuropeanCommonMarket)與內六國(InnerSix),早先的比荷盧同盟則大大地衰落了,英國於一九六一年、一九六七年兩度申請加入,均為法國所否決,直至一九七○年六月第三次申請,始被接納。</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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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英國加入後,至一九七三年一月,愛爾蘭、丹麥亦相繼加入,而擴大為九個會員國,挪威、希臘、土耳其及葡萄牙亦有參加的意向。</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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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一九七七年,西班牙申請加入歐洲共同市場,EEC原則上已同意,惟須待委員會提出詳細意見後才能進行協商,預料於一九八二年或一九八三年,西班牙可正式成為歐洲共同市場第十個會員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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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在歐洲共同市場的背後有一股強大的政治統一力量在支撐著。</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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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共同市場除了為政治結合而奠定經濟基礎之外,共同市場還組成行政及執行的機構,包括一個設在布魯塞爾(Brussels)超越單獨會員國之決策機構委員會(Commission)代表九個會員國政府之部長會議(TheCouncilofMinisters),以及訂立共同市場之政策與解決會員國間糾紛的法庭(CourtofJustice)與議會(Assembly)。</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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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在一九六五年四月八日決定合併EEC中的行政機構歐洲原子能會社(EuropeanAtomicEnergyCommunity,Euratom)與歐洲煤鋼會社(ECSC),於一九六七年七月一日合併完畢,但由於種種原因,條約本身至今尚未統一化。</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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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在歐洲共同市場未成立之前(一九五七年二月),英國提出設立歐洲自由貿易區計畫,後來英國、挪威、瑞典、丹麥、奧地利、瑞士及葡萄牙等七國,於一九五九年十一月簽訂斯德哥爾摩條約(StocholmTreaty),組織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uropeanFreeTradeAssociation,EFTA),於一九六○年五月三日正式成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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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EFTA又稱為外七國(OuterSeven),藉資與歐洲共同市場的內六國有所區別。</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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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芬蘭後來於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加入,冰島則至一九七○年三月一日才正式成為會員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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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該協會中僅限於工業產品的自由貿易,並不包括農產品,對外無共同關稅。</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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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且各國各自維持對其他國家貿易政策的自主權,而缺乏一個結合的經濟政策,故仍存有許多貿易的障礙。</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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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一九七三年,英國與丹麥自該協會退出而加入歐洲共同市場。</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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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歐洲共同市場會員國自一九七一年一月一日起,預計十年後完成貨幣同盟。</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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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歐洲共同市場擴大後,九國首長曾於一九七二年十月十九日起兩天,在巴黎行高階層會議,重申建立貨幣同盟之需要,協議在十九七三年四月一日成立歐洲貨幣合作基金會。</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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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由於歐洲地區各種經濟結合的成就,區域經濟結合思潮並不限於歐洲,已經擴展到歐洲以外的地區,如美洲方面、非洲方面及亞洲方面,特別是亞洲地區的經濟結合,遠較其他地區複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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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由於亞洲地區國家,除了日本特別突出以外,其餘國家均較落後,各國條件不齊;</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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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且政治體制不一致,因而國際經濟結合的困難與阻礙甚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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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林炳文)</STRONG></P>
<P><STRONG></STRONG> </P>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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