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構造類型法】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中華百科全書●社會●構造類型法</FONT>】</FONT></STRONG></P> <P><STRONG>構造類型概念,首先由貝克(HowardBecker)所提出。</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它是從韋伯(Max.Weber)的理想型(IdealType)改進、發展而來,因此和理想型非常相似,是一種新比較法,這種方法已被社會學家廣泛接受。</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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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構造類型法(ConstructiveTypology),是把研究的問題,有目的、有計畫地選擇、取捨,有時加以強調,而配合形成的一套標準,作為與經驗比較的方法。</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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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這種方法較之理想型有較多的優點,它避免了理念(Ideal)一詞的混亂,超越了時空的限制,可廣泛應用於各種社會的分析、比較,尤有進者,它的建構不是預想性的,而是經由研究分析以後才設定的成果,因此含有較大的經驗性。</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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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建構類型法不僅能提供有條理的資料分析,並有助於一般化的建立,同時能使得具體的事件彼此發生關聯,對於社會現象的認識與了解頗有助益。</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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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但建構類型是經由一個抽象的過程,在抽象化的過程當中,有些因素被強調,有些因素被拋棄,其目標並不在於正確的符合每一件事例,也就是它僅存在於概念上,而不是實際的事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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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和理想型一樣,它不能描述具體的現象,它只是一個模型,用以提供一個分析資料的架構,以及用以特定事件、類型、相互關係的解釋或說明。</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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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林顯宗)</STRONG></P>
<P><STRONG></STRONG> </P>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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