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碩 發表於 2012-11-22 22:51:32

【〔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暫行規定〕(大陸地區)】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暫行規定〕(大陸地區)</FONT>】</FONT></STRONG></P>&nbsp;<P><STRONG>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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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暫行規定〕是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農牧漁業部、財政部聯合頒發的文件。</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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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該暫行規定指出,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是全國農村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由鄉(鎮)政府舉辦和管理的以文化技術教育為主體的綜合性、多功能的農村成人教育基地。</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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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其主要任務是:根據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青壯年農民,特別是對在鄉知識青年,廣泛開展實用技術、經營管理知識的培訓,有計畫地進行初級技術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可進行中級技術教育;</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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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對農村基層幹部、技術人員、鄉(鎮)企業職工進行崗位培訓;</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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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對需要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的農村青壯年進行必需的基礎教育補課;</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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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同時,還應對農民進行時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人口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文化、體育和生活教育,並對企業和專業戶辦學產生示範作用。</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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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的人員,要掌握一至二項實用技術,或掌握某項配套技術。</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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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參加崗位培訓的人員,要提高適應本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生產技能,逐步達到本崗位的規範要求。</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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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參加初、中等文化教育的人員,對所學課程要達到相當於同類學校結業的水準。</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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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nbsp;</P>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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