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針(大陸地區)】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教育方針(大陸地區)</FONT>】</FONT></STRONG></P> <P><STRONG>【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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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教育方針在大陸地區是指引教育工作前進的方向和指針,是大陸當局對教育工作和教育事業的發展提出帶有全局性的根本指導思想和行動綱領,是在一定歷史時期提出的教育工作發展的總方向和總目標,是制定政策的總依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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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中國大陸在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八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把教育方針概括為: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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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中國大陸的教育方針,最早是在一九五七年二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講話中正式明確提出:「我們的教育方針,應該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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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這是從培養目標的角度提出的教育方針。</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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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在一九五八年九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黨的教育工作方針,是教育為無產階級的政治服務,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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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這是從教育工作方向的角度提出的。</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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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以後很少用教育方針這個詞進行闡述,而是將方針的內容進行概括。</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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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在第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上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中把一九五○年代對教育方針提出的兩方面結合起來概括為:「教育必須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同生產勞動相結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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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 </P>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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