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學校教學原則(大陸地區)】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弱智學校教學原則(大陸地區)</FONT>】</FONT></STRONG></P> <P><STRONG>【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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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弱智學校教學原則即弱智學校教學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要求。</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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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弱智教育作為普通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總的教育目標與任務和普通教育一致,教學過程的實質相同,因而普通學校教學原則也適用於弱智學校的教學。</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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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但又因弱智兒童具有不同於正常兒童的特殊性,弱智學校的教學過程亦有不同於普通學校教學過程的特點,弱智學校在結合弱智學生的心理特點運用普通學校教學原則的同時,還須遵循一些特殊的教學原則,如:發展弱智學生的情感與自信心原則,智力與體力發展緊密結合原則,教學過程最大限度個別化原則,教學方法多樣化與多種感官感受教材原則,教材富有實踐性與具體性原則,充分利用遊戲活動原則等。</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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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 </P>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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