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主流】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回歸主流</FONT>】</FONT></STRONG></P> <P><STRONG>Mainstreaming</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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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回歸主流」乃一種特殊教育的理念及思潮;</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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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自一九七○年代以來,特殊教育界興起一急速發展的運動,強調盡可能將殘障兒童與正常兒童安置在一起接受教育,此運動稱之為「回歸主流」。</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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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回歸主流代表一種特殊教育的信念,也是一種教育體制的調適。</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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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持有這種教育哲學信念的學者,反對將殘障兒童自正常人的生活及學習環境隔離,他們認為這樣會剝奪兒童家庭生活的經驗及減損其社會適應的能力。</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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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因此要求一般學校生活中,盡可能接納特殊學生,讓特殊學生有機會和正常學生在一起學習。</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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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從教育體制的因應過程中,回歸主流不僅是學生的回歸主流,也涉及制度的回歸主流。</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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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因此必須調整教育方案與支援性的服務,使特殊學生在普通教育制度中(即教育主流)亦能獲得妥善的照顧。</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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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回歸主流可依其統合的程度而分為三種形式:(1)物理空間的回歸主流: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在相同的學校設施中接受教育;</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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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2)社交的回歸主流:由學校人員有計畫的安排殘障兒童與正常兒童的社交活動;</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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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3)教學的回歸主流:在物理空間及社交活動的統合基礎下,接受特殊教育教師設計的個別化教學。</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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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美國特殊兒童委員會(theCouncilforExceptionalChildren)的代表會議曾對回歸主流提出一個綜合性的定義,頗具代表性。</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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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其內容如下:回歸主流係涉及安置特殊兒童的程序與過程,其基本信念為每一個兒童必須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下接受教育,以使其教育及相關的需要獲得滿足。</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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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此一概念承認特殊兒童具有相當廣泛的特殊教育需要,其接受特殊教育的密集程度及時間的長短也有很大的差異,所以連續性的特殊教育服務設施,應以特殊兒童的個別需求為依歸,做最適當的安置。</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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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最好的方式是特殊兒童與一般兒童在一起接受教育,在一般的教育環境下,再加上補救輔導仍無法滿足兒童的需求時,才能採取特殊班或隔離的學校教育等措施。</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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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根據許多學者的研究發現,特殊兒童安置在回歸主流教育方式中,益處如下:1.提供正常兒童的語言及社會行為模式。</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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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2.普通學校能提供更多適合特殊兒童需要和興趣的課程。</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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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3.與正常兒童一起參與各類廣泛的聯課活動,可減少特殊兒童的孤立與自卑,並增加正常兒童和特殊兒童接觸及了解的機會。</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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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4.可避免在教育安置中,因隔離形式所造成的標誌的負面效應。</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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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5.提供特殊兒童與正常兒童競爭的機會,能提高學業成就,進而增加對自我的肯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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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回歸主流係一種富有理想的特殊教育安置方式。</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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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惟在實際運作中,須要有積極的準備,制度逐步的調適及專業人員,才有充分的條件達成回歸主流的理念,以嘉惠特殊兒童。</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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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 </P>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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